孙晔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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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合同结算争议:原告追索垫资及利润,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支付义务

发布者:孙晔律师 时间:2024年04月26日 331人看过 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案件概述:本案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,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伙合同共同投资某项目,后因被告原因项目无法实施,双方签订终止协议,约定被告支付原告垫资款及利润。被告未按期支付,后与第三方共同出具承诺书,承诺共同支付款项及逾期利息。原告因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焦点:
合伙合同终止后,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垫资款及利润。
第三方是否应承担共同支付责任。
利息的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。
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律师费。
法院判决:
被告与第三方共同支付原告垫资款及利润,总计金额。
被告支付原告利息,第三方对部分利息承担共同支付责任。
被告与第三方共同支付原告律师费。
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由被告共同负担。
法院观点:
合伙合同终止协议合法有效,被告应履行支付义务。
第三方签署的承诺书已生效,应履行共同支付责任。
利息应按相关金融机构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。
原告主张的律师费符合法律规定及承诺书约定。
案件启示:
合伙合同终止后,合伙人应按约定履行结算义务。
债务人出具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,应履行相关义务。
利息计算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。
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,债务人应予以承担。

孙晔律师,自2010年起执业,至今已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,曾担任政府部门、高校、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重庆-渝北区
  • 执业单位:重庆开轩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15001201011576224
  • 擅长领域: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动纠纷、离婚、合同纠纷